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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3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任羽中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任羽中作出逮捕决定。近日,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羽中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、主任,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,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,北京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【责任编辑:焦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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